福建5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被取消资格!

2023-08-20 22:16:04 来源: 福建日报


(资料图)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我国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中国实践。近年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2022年以来,依据《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先后取消刘东华、李凤强、方阳航、陈官铁、叶云飞5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不断完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

非遗传承人退出机制,是夯实非遗系统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非遗传承人提高个人素养、提升传承能力、履行责任义务,增强非遗保护使命感、责任感有着重要意义。下一步,福建省将推动传承人退出机制下沉延伸,形成“能进能出”的鲜明导向。

延伸阅读

图片来源:福建省文旅厅网站

根据《办法》规定,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和省级直属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后,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取消其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自愿放弃或者其他应当取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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