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热点:事关这些用户的暖气费!天津下发修正通知

2023-05-08 18:54:41 来源: 天津广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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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公用事业局下发《关于对2022-2023采暖期供热计量用户用热量进行修正的通知》,考虑延长供热期是我市统一实施的惠民措施,延长期内用户增加的用热量不应由用户承担对供热计量用户的用热量进行修正,经计算并组织行业专家论证,用热量修正系数为0.96。

各区城市管理委,各专业集团公司、各相关供热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2022-2023采暖期实际供热天数145天,超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1092号)关于我市供热计量价格定价天数。考虑延长供热期是我市统一实施的惠民措施,延长期内用户增加的用热量不应由用户承担,需对供热计量用户的用热量进行修正。

根据实际延长天数与相应的室外平均温度,经计算并组织行业专家论证,用热量修正系数为0.96。依据《天津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津建公用〔2014〕59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1092号)文件规定,用户热费为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之和。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0.96。

即:居民住宅用户热费=7.5(元/ m2)×计费面积(m2)+0.13(元/ KWh)×实际耗热量(KWh)×0.96;非居民用户热费=12(元/ m2)×计费面积(m2)+70(元/GJ)×实际耗热量(GJ)×0.96。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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